近日,丹阳市委政法委公布了该市2013年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初审名单,丹阳法院报送的“提升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职能”顺利入围。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建设是丹阳法院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模式,便利群众诉讼,节约诉讼开支,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主要做法是:
设立集中办公场所,便利群众一站式处理纠纷。丹阳法院与该市公安局、司法局和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 下设登记管理办公室、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办公室、交巡警办公室、保险公司理赔办公室、法医咨询和司法鉴定办公室、诉讼立案和审理办公室等六个职能办公室,使当事人仅在中心这一处地方,就可以处理涉及一般性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全部事项,避免了以往案件处理需要在交巡警、法院、保险公司之间来回奔波的现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纠纷处理效率。首先,中心工作流程规定,对每一起进入中心处理的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不得超过一周的时间;其次,不管是交巡警的行政调解、司法局人民调解还是通过法院立案审理,其他职能部门均可应邀予以协助,为纠纷化解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和帮助,提升了纠纷处理效率;第三,在案件处理结束之后,保险公司及时办理保险理赔工作。截止目前,中心处理结束的1500余件案件中,从中心受理到处理结束,平均花费时间10天左右,较以往大为缩短。今年1月10日的《中国保险报》以《江苏丹阳市“四调合一”处理纠纷车险人伤案理赔提速50%》为题进行了报道,在保险行业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规范司法鉴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鉴定,节约诉讼开支。中心设立以后,共同对司法鉴定进行了规范,并创新地实行了聘请法医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制度。对于一般性的伤情鉴定,由中心聘请的法医专家给出咨询意见,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专家意见的,则不再组织司法鉴定,直接省去了司法鉴定费用;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同意专家意见的,则由法院司法鉴定部门提前介入,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鉴定机构,避免重复的司法鉴定。此项制度实行以来,中心已经审结的1500件案件中,直接或间接为当事人节约司法鉴定费用达70余万元。
打击违规代理,加强司法救助,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丹阳市法院与丹阳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规范代理告知书》,并委托涉案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送达,详细记载了案件处理程序以及正规代理事项的常规收费标准,便于当事人恰当地选择委托代理人。对于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人或因违规代理被勒令停止代理的,由“中心”相关职能办公室为其提供程序和实体上指导;对经济条件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由司法局负责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确保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遭受损失。“中心”运行以来,已为200余起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或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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