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根据辖区企业的规模、特点和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服务措施。
一是服务规模骨干企业。立足审判,适时走访飞达、天工、大力神、沃得等规模骨干企业,就企业设备引进、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导和法律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先后走访规模骨干企业20余次,提供经营性司法建议60余条。
二是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指导企业完善技术保密协议、保密期限等保密条款。先后举办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企业讲座2次、座谈会5次,涉及企业200余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三是服务经营困难及破产企业。对经营困难企业的涉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快审快执,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共受理此类案件600余件,帮助企业追回债权1.2亿元。对企业破产案件,及时确立管理人和清算小组,严格依法管理,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破产重整,最大限度发挥企业资产效能,先后妥善处理了江苏维克多激光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等破产企业案件13件。
四是服务中小微企业。与市工商联、市商会联合开展“双助双促、和谐共建”活动,在全市11个行业(异地)商会设立法官工作室,指派法官挂钩联系,一方面对行业商会开展法律指导与培训,帮助商会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对商会会员企业的涉诉纠纷,利用行业商会专业知识和人员情况熟悉的优势,促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共建活动开展以来,法官已为商会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指导商会化解简易纠纷50余件次,借助商会力量化解涉诉纠纷160余起,商会会员企业的涉诉纠纷80%左右的案件能够及时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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