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导墅法庭以“五点”为抓手 促进裁判文书质量提升
丹阳法院导墅法庭在“能力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坚持以“十佳裁判文书”评选和文书上网工作为着力点,认真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以“五点”为抓手,不断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
一是把握论理的基础点。结合案件事实,明确法律关系的性质,在此基础上确定案件的类型和应该适用的法律法规,明确当事人在哪些方面负有举证责任等,从而归纳出案件审理的焦点问题。
二是把握论证的中心点。抓住合理性与合法性这一中心,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相关意见进行全面地概括总结,逐一指出相关证据和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最后归纳出法庭认定的证据和相关质证意见,并阐明这些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适用法律的影响。
三是把握结论的落脚点。综合对案件事实的概括总结、当事人行为的定性以及双方责任的分担等方面,作出评定性结论,直接点明主旨,也可以由此及彼,通过对同类问题的总结,得出有针对性的结论。
四是把握法律适用的关键点。要准确、全面、具体地适用法律,准确即适用法律要恰当,不张冠李戴,言此及彼;全面即全面引用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或有关司法解释,尽量不遗漏;具体即引用的条文必须写明法律条文的条、款、项。
五是把握个案的特殊点。在论述理由时,注意结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充分摆事实、讲道理,切忌讲空话、套话,理由千篇一律,只有共性没有个性;在说理时应根据个案的差异,增加公序良俗论理、社会科学论理以及社会道德论理等论理方式,增强说服力,促进服判息诉。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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