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后巷法庭成功调处50件涉及职工工资案
  • 发布时间:2014-01-27 00:00

 

    元月25日,丹阳法院后巷法庭全庭同志放弃休息日,成功调处了江苏省瑞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刘正山等50名职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江苏省瑞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堪高额利息负担,资金链断裂。公司于2013年11月底被迫停产,拖欠职工近十个月工资。8名职工代表公司变卖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41名职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付工资,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将41名职工诉至法院,同时又以8名职工代表未经授权私自变卖公司财产为由将8名职工代表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财产。审理中,41名职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强烈要求法院立即裁定责令公司先行支付工资。临近春节,职工情绪非常激烈,双方矛盾尖锐。针对这一情况,后巷法庭及时向卜院长和分管院长王宇晖作了汇报,副院长王宇晖与后巷法庭同志一同分析案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审理方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警。

    25日上午,后巷法庭合并审理41名职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尽管职工情绪激动,但后巷法庭处置得当,及时平息了双方当事人的冲突,经过一天的艰苦努力,公司与涉案的41名职工达成用8名职工代表变卖的机器设备款优先支付工资的调解协议。同时,法庭当庭立案,促成公司与9名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达成支付工资的调解协议,除此之外,法庭还协助公司调解一工伤赔偿案。上述款项均得到当庭履行。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