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三个强化” 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 发布时间:2014-05-20 00:00

 

    为进一步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陪审职能,丹阳法院着手“三个强化”,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

  一是强化选任机制,丰富队伍构成。由该院政治处牵头,在今年第一季度做好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注重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降低党政机关人员、城镇人口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比例,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等群众的比例。目前,已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

    二是强化管理机制,提升工作质效。明确由政治处专门负责管理、使用、培训、考核人民陪审员,并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绩效档案,同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最大限度地扩大了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在开展集中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的个体差异和审判工作的不同需要,尝试开展分类别、分层次的培训方式,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强化保障机制,促进长效发展。保障由人民陪审员倍增而产生的经费问题,对相关经费给予适当增加,从而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长效发展,为审判工作注入更多活力。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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