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法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提高接待质量,厉行勤俭节约,日前,丹阳法院出台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会议和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了会议和公务接待的审批和费用报销手续,接待前应如实填写会议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呈报部门分管领导和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接待完毕后,接待单位一律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擅自在酒店签单消费的由签单人自己负责。接待完毕后,由司法行政科逐笔审核,凭单据、发票、菜单,按财务审批权限办理报销手续。
规定强调,公务接待应本着既热情又简朴的原则,坚持对口接待,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互相公款宴请,根据接待对象、来访人数等情况确定接待规格标准,做到既大方得体,又节省开支。
规定要求严格限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同时,禁止提供高档的菜肴、香烟和酒水,禁止安排客人到经营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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