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成立民四庭
  • 发布时间:2015-03-16 00:00
 
    针对目前丹阳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丹阳法院成立了民四庭,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并经院党组研究推选出三名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的法官承担民四庭工作。民四庭成立后,之前由“道交中心”负责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将由民四庭审理,
     
    据悉,为积极应对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逐年大幅上升的形势 ,丹阳法院决定在机构不扩展、人员不增加的基础上,从各业务庭抽调业务精干、经验丰富的审判力量,设立民事审判第四庭,以形成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审判,发挥规模效应,为当事人及时、有效 、专业地解决纠纷,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专业化审理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牵涉多方利益,矛盾化解工作需要交警大队、司法局调解委员会、保监会到保险公司等的共同参与。为此,丹阳法院将在原有的“道交中心”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上述单位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民警、人民调解员、法官三方及时介入调解,使保险公司能尽快将赔偿款送到当事人手中,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治,妥善处结案件,力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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