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一司法建议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
近日,省高院对全省2014年度司法建议进行评选,丹阳法院报送的丹法建[2014]第2号致丹阳市民政局关于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应查明其离婚判决生效证明的司法建议被评选为优秀司法建议。
丹阳法院在审理一起自诉案时发现,婚姻登记机关对持本院一审离婚判决书申请再婚的当事人,未要求当事人提供本院出具的生效证明书,导致当事人在合法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又领取了结婚证而被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故向婚姻登记机关发出司法建议。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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