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处置破坏金融秩序违法犯罪行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和社会信用环境,根据丹阳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丹阳法院将诉讼诚信建设作为强化审判执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坚决制裁失信“老赖”,鼓励支持诚信行为,构筑抵御失信行为的司法防线,筑牢社会诚信的基石,今年已多次开展了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执行专项活动,并形成工作常态,效果显著。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动员部署
2016年3月,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江苏省高院、镇江中院多次强调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丹阳市近期启动了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崇法维信”专项行动,将查处一批案件、执行一批案件、处置一批资产、追逃一批人员、化解一批不良债务、破产一批僵尸企业、重组一批企业、追讨一批利息。
丹阳法院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银行等金融行业和其他社会各界的支持,将“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牵头带领,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等相关业务、综合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执行工作高效进行。
二、多措并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打击“恶意逃废”行动,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从摸排丹阳重点企业入手,依法打击、联动惩戒、强化源头管控,防止演变为恶意逃废债案件。并完善责任考核、宣传威慑和长效打击机制,确保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推进更有力、成效更明显。
二是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加大对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行为的惩戒力度。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人找物,调查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对虚假、隐瞒、逃避等“规避执行”“消极执行”行为强化惩戒。
三是以全方位的惩戒机制让“老赖”们“处处受限”。法院定期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还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媒体、法院官网等载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断扩大执行威慑措施的影响力,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一旦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不光被限制高消费,也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寸步难行。
三、促进执行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加班加点,统筹安排。由于 “案多人少”矛盾长期突出,执行干警“5+2”“白+黑”已成工作常态。执行局还分设多个执行小组,各小组分工协作、密切联动,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和数量。
二是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强化执行力度。法院高清执行指挥中心集指挥、执行、查询管理与服务为一体,通过单兵无线视频设备结合4G网络等,实现视频、音频的实时传输、对话、录音、录像,将执行现场情况即时传送执行指挥中心,并在大屏幕上显示,以便执行指挥人员进行远程实时指挥。该系统还接入了集中控制中心、失信人员信息公开、阳光司法查询等功能,可调取监控画面,适时发布“老赖”个人信息,查看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等节点的文书和录像资料。
信息化手段的有效运用,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成为解决执行难、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
三是多方合作,形成联动惩戒机制。法院依法及时受理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组织实施对相关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各类资产保全。加大执行力度,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责任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等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对“老赖”联合采取金融制裁措施,增大其失信成本,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审判,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拘留一批恶意逃废债务的“老赖”;曝光一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黑名单”,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宣传跟进,形成强大社会效应。通过将常态化的执行工作与新闻媒体宣传有效衔接,让社会、群众了解支持法院工作,宣传了诚信法治意识,对“老赖”们也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比如8月16日凌晨4点至当天中午,在镇江中院的统一部署下,丹阳法院开展了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专项行动。5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对丹北镇和界牌镇范围内未按传票到庭履行义务,也未依法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集中开展强制传唤。共传唤被执行人21人,进行了集中训诫,拘留了一批拒不执行者,解决了一批“硬骨头”和“老大难”案件。此次执行活动全程由镇江、丹阳多方媒体拍摄报道,营造了强大社会声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丹阳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加大对被失信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加大对被执行人恶意逃废债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打击力度,为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社会信用体系,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发挥更大更好的职能作用。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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