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 发布时间:2016-12-05 00:00

 

    12月2日上午九点,丹阳法院耿振英、张俊建两位法官赴丹阳市民广场参加主题为“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丹阳”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向市民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此次活动由丹阳市政法委组织,活动现场,该市10多个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耿振英、张俊建两位法官向参加的市民发放涉及立案受理、财产保全、诉讼风险等多方面的普法手册,为市民解答在诉讼中遇到的疑惑和困难,并号召市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市民法制意识,营造全市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及全民参与创建法治丹阳的浓厚氛围。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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