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节前集中发还职工工资
1月22日上午,丹阳法院执行局在会议室集中给38名职工发还工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6年4月20日,张某等38位原丹阳市振东制衣厂职工工资争议执行案在本院立案,立案发出通知后,被执行人按通知到位,未能履行,丹阳法院随即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且该查封为首封。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压力,筹集了20余万元,发放给职工,并承诺余款在2016年分三期给付,并获得职工方认可。但被执行人未能按期给付,丹阳法院依据案情找被执行人谈话后,被执行人配合丹阳法院对查封的房产及土地依法进行拍卖并顺利成交,得款200万元。丹阳法院在处理优先债权后,依法发还38名职工的工资。
在发还职工工资的同时,陈国鹰庭长等人还细心向职工讲解法律相关知识,为职工们解决法律上的疑难困惑。有些职工迫不及待地围在干警周围,想尽早拿到工资,干警耐心招呼大家听到名字依次领取。拿到工资的职工脸上露出笑容,表示拿到期盼已久的工资,春节过得更加舒心温暖了。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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