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伴随而来的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日趋增多,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基层治理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焦点。就丹阳法院物业纠纷案件受理来看,2014年共受理物业纠纷案件332件,2015年共受理物业纠纷案件280件,2016年共受理204件,这些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大量进入诉讼程序,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也给基层社区的良性运转带来负面影响。
针对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欠缺的现状。近日,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社会化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公安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丹阳法院与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立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理念,联手开展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根据该文件的精神,物业纠纷应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调解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日前,丹阳法院就新收到的五个物业纠纷案件,委派给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解,这是法院首例委派行政调解。
丹阳法院立案庭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之邀,由立案庭张云法官带队至丹阳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讲物业类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并结合物业管理法律实务中的问题进行介绍,为建立起物业行业纠纷专业调解的联系和对接机制,同时为其它建设房管类型的纠纷调处建立长效机制打下基础。
由于物业管理纠纷主体多元、涉及面广、调解难度较大,接下来,丹阳法院还将发动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参与,实现政府、专业机构、社会力量三方联动共同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尤其在专业力量方面,丹阳法院将组建物业管理纠纷专家咨询库,吸纳法律、物业管理、建筑领域等专家,实行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制度。同时,法院鼓励和扶持物业管理纠纷类的调解组织,充分挖掘社区志愿者资源,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纠纷的化解。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