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成功创建镇江市级节水型单位
  • 发布时间:2017-07-11 00:00

   为进一步推进丹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丹阳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巡查了院内节水设施设备,在广大干警中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节约用水的意识明显增强,“节约资源、节约用水”在法院中蔚然成风,为创建节约型社会和节水型法院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省水利厅有关要求,镇江市水利局、镇江市行政事务管理局、镇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会同丹阳市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验收组,于7月5日对丹阳法院创建镇江市级节水型单位进行验收。验收采用听取汇报、查资料和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丹阳法院的创建工作得到了专家组的肯定,成功创建了镇江市级节水型单位。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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