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丹阳市委政法委在丹阳法院组织开展了“法治体验日”活动。活动分为旁听庭审,视察诉讼服务和执行工作,以及庭审效果调查、座谈会等五个环节。
上午9时,在丹阳市委政法委法治办负责人王国新等带领下,镇江市、丹阳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丹阳日报、丹阳新闻网、丹阳网、丹阳翼网、丹阳聚微乐等媒体代表一行三十余人来到丹阳法院第19审判庭,现场旁听了一起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生产经营的包子中铝含量严重超标,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悔改认罪,法庭当庭宣判,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治体验员”们又相继来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感受了繁忙而井然有序的立案工作和先进的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并现场见证了执行局与丹阳人保公司的执行悬赏保险签约仪式。
在座谈会上,丹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邢永忠向与会代表、委员和媒体代表汇报介绍了近年来丹阳法院审判执行、员额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和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案多人少矛盾有待进一步克服的实际情况。随后与会人员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与会代表委员、媒体代表们纷纷表示,这次“法治体验日”活动真是不虚此行,获益匪浅。通过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更加直观深刻的感受。通过旁听庭审,体会到法院刑事审判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司法人性化色彩;通过视察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感受到法院司法便民、利民的窗口形象和严惩“老赖”、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通过座谈会和互动交流,了解到法院干警在克服案多人少等各种困难下仍然不断取得工作实效,从而更加理解、支持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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