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与市人社局联合出台文件建立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近日,丹阳市人民法院与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全市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诉讼的裁审衔接长效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该《意见》主要从七个方面构建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工作情况,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二、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专门会议研究提出指导意见,适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规范自由裁量;三、建立办案联动协作机制,完善文书资料共享;四、建立联合培训、庭审互听制度,全面提升裁审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五、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六、建立风险评估应急处理制度,做好息诉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七,建立裁审衔接工作日常联系制度,保障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正常有效运行。
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丹阳法院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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