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受理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 发布时间:2018-11-28 00:00

    日前,丹阳市检察院在丹阳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钱某、孙某、徐某、戴某、房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此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确定以来,丹阳法院受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丹阳市检察院经过《法制日报》公告督促,在未有适格主体就被告人钱某、孙某、徐某、戴某、房某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有毒狗肉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认为该五名被告人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有毒狗肉的行为,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诉请五名被告人支付狗肉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丹阳法院已向该五名被告人送达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副本等材料并告知诉讼权利,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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