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案情
2017年6月至10月间,原告贡某等10名农民工在被告包工头赵某承接的多项工程中干活。工程完工后,赵某分别欠下10名农民工2000至10000余元不等的工资,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赵某迟迟未能支付。万般无奈之下,多名原告求助于丹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并向丹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一名律师为他们代写诉状,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并于2019年4月1日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也决定支持起诉。
丹阳法院立案庭当天就立案受理了该案件,经审查,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案件标的额均在23480元以下,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裁决。
4月3日上午,立案庭承办法官联系赵某,得知其因腰部受伤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应诉。承办法官随即与赵某约定当天下午至赵某家中协商具体方案。
下午2:30,该案件的承办法官、丹阳市检察院指派的检察员、代理原告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一行人到达被告赵某家中。
赵某认可拖欠原告工资,但是坚称:“我不是想赖账,而是工程款老板还没有和我结算,我现在没有钱给他们付工钱”。
随后,承办法官充分向赵某释明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工钱是你拖欠他们的,这钱你应该给他们,至于老板欠你的工程款是另一回事,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老板讨要”。检察员也向赵某厘清了其中的利害关系,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在多次征求原告的意见后,也同意给赵某延长付款时间,最终在法官、检察官及法律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当场向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该10起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3天,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每个环节都紧扣着民情民意,有力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丹阳法院立案庭抓住办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契机,为案情简单、标的不大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利用小额诉讼、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等多种方式,加快审理节奏,加大调解力度,依法快捷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累计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00余件。同时,立案庭还注重在审理过程中扩大法律宣传和教育效果,从而使农民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来源:丹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