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老干部党支部进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

    为充分发挥退休老同志余热,借助法律专长优势,向社区居民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广泛参与专项斗争,共同净化和维护社会安全环境,5月20日,丹阳法院老干部党支部组织“银发生辉法律服务队”,走进我市凤凰新村社区,为社区干部群众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讲座,并送上法治书画展。

    活动中,丹阳法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银发生辉法律服务队队长朱钧荣同志结合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从自身学习体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扫黑除恶重点对象、法院在这场斗争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举报渠道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社区居民进一步了解扫黑除恶知识,增强扫黑除恶的法治意识和坚定信心,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不久前,丹阳法院审结了高某某等五被告人组织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涉恶犯罪集团案。

    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高某某在丹阳市某镇,以承包经营管理的KTV、主题宾馆为依托,以老乡情谊为纽带,纠集杨某某、韩某某、殷某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涉形成了以被告人高某某为首要分子,以杨某某、韩某某、殷某为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为维护其经济利益,树立集团非法权威,先后给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组织卖淫、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秩序,侵害了他人人身权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丹阳法院审理后,依法对首要分子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重要成员杨某某、韩某某、殷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对另一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银发生辉服务队还专门精心创作了20余幅法治书画,向社区居民们集中展示,得到社区干群的一致好评!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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