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开展规范制作裁判文书培训
8月7日上午,丹阳法院开展规范制作裁判文书的培训,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殷建平、审管办主任王从国到场督查指导并提出工作要求。丹阳法院院领导以及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道路交通审判庭、人民法庭等民事审判领域的部分员额法官参加了培训。
殷建平庭长主要从裁判文书不规范的若干问题、表现、危害性,以及如何改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作了仔细剖析。王从国主任主要从加强业务学习的方法、加大案件评查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司法判决的价值追求等方面,阐述了审判管理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殷建平庭长和王从国主任的讲解,内容丰富而详实,语言生动而精彩,参训人员深感受益匪浅。
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的最终产品,是检验公平正义、维护合法权益的标本。一份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的裁判文书,既是当事人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凭证,也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如何制作好一份合乎规范、说理充分、令人信服的裁判文书,体现法官的司法理念、能力与水平,关乎司法的公信与权威。今后,丹阳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严格要求,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持续提高法律文书写作的能力水平,做到充分释法说理,有效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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