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凤凰社区居民走进丹阳法院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庭审
近日,丹阳法院老干部党支部银发生辉法律服务队,为使社区居民更加直观地学习法律知识,组织了凤凰新区30余名居民走进丹阳法院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庭审。
2019年9月27日20时许,被告人栾某酒后驾驶汽车,沿丹阳市界牌镇宏森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行至界牌中心小学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的标准。庭审中,被告人栾某表示认罪认罚,对其行为作出了深刻的检讨。鉴于被告人悔罪明显且醉酒驾驶未造成后果,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以栾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五百元。
庭后,丹阳法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银发生辉法律服务队队长朱钧荣同志结合案例,进行了释法。大家纷纷表示在生活中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表示要强化法纪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zjfyadmin
上一篇:丹阳法院受理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案
下一篇:丹阳法院凌晨出击 拘传被执行人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