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审理
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本院审结涉毒品案件268件279人,其中,审结运输、贩卖、非法持有毒品罪85件9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6人,重刑率达27.37%;容留他人吸毒、欺骗、引诱他人吸毒、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183件184人。
二、主要工作举措
01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各类毒品犯罪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我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依法严惩大宗贩卖毒品犯罪,严厉打击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加大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近年来,我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减少。单人零包贩卖的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大宗及源头毒品犯罪的发生。因此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的打击,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减少大宗及源头毒品犯罪的发生。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效率。五年来,我院毒品犯罪案件当庭宣判率达90.29%,充分发挥了审判的惩治和宣传效果。
02严格把好毒品案件质量关
毒品犯罪具有一定的隐秘性,毒品交易涉及的毒资、毒品很难当场查获,给证据收集查证带来很大困难。我院牢固树立审判质量意识,认真审查毒品犯罪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格把好审判质量关。既考虑到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也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引导取证、举证工作围绕审判工作的要求展开,切实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如我院审理的马某、刘某贩卖毒品一案,我院经审查后认为,两人贩卖毒品的数量可能远远大于指控的数量,要求进一步侦查,后经侦查,检察机关变更了起诉,两被告人均被判处了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地防止了一起重案轻判的发生。
03加强学习,提高办案水平
结合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实际,我院经常组织大家学习、交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审判中遇到的突出法律适用问题,不断提高毒品犯罪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审判工作水平。
04加强与相关办案单位的沟通协调
为加强毒品案件办理,落实公安、检察、法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有关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反馈,促进我市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05延伸审判职能,扩大禁毒效果
加强日常禁毒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毒品危害,介绍人民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
今后,我院将继续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为丹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6月23日下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丹阳市人民法院在丹阳法院联合召开镇江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丹阳法院刑庭庭长戎莉俊在会上介绍了丹阳法院近5年来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以上为戎莉俊的发言稿。
来源:丹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