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吕城法庭:真情为民办实事,不以“案小”而不为
  • 发布时间:2021-04-07 11:35

吕城法庭审理的原告赵某诉被告吕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因提前退租而应返还的租金及押金,诉讼标的5000元。

法庭干警并没有因为案件争议标的小而有丝毫的轻视。该案开庭审理时,被告吕某未到庭参加庭审,原告也不能提供被告的公民身份号码信息。庭审中,承办人了解到双方之间的纠纷曾报警处理。庭审结束后,承办人即前往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并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同时,承办人从办案民警处获悉,警方现场调解时,双方因1000元的数额差距未能调解成功。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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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法庭干警前往被告的住所地,发现其家门紧锁。后从村干部处获悉,被告平时上班,中午或者晚上会回家吃饭。次日,法庭干警利用午饭时间再次前往被告家中,并见到了被告。被告对法庭干警的到来惊讶道:“这点小事真不好意思麻烦你们跑一趟”,但其同时仍坚持退还原告4000元,法庭干警随即对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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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以4300元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给付完毕。此时,身处外地的原告也向法庭干警发来了感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吕城法庭干警牢记政法干警职责使命,强化使命担当,全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1-3月,吕城法庭累计新收案件309件,3月当月结案72件,结案数比去年同比增长176.92%。

就在赵某与吕某纠纷化解的当天,吕城法庭还成功调解了蒋某某等六人分别起诉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6起。

这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在人民法庭高效化解,是吕城法庭干警践行“真心为民办实事,不以案小而不为”为民司法宗旨的缩影,不仅为当事人顺利消除了“一点小事闹到打官司”的困扰,也让辖区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便捷与温情。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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