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丹阳法院倾力执行解民忧 十年案件一朝结
申请执行人臧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刘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该案自2011年判决生效执行以来,至今已有近10年时间。期间,经本院多次执行,刘某某已与臧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将归属于自己的债务履行完毕。但是,张某某至今未履行。本院已将张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申请执行人臧某某已身患癌症多年,生活困难。今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张某某与前妻离婚后现居住在湖北省赤壁市,并且已重组家庭,有履行能力,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实现债权的那一天,遂向法院提出希望执行人员赴赤壁执行。

因疫情影响,经请示本院领导并征得省高院同意后,2021年4月19日,丹阳法院执行局虞韵团队一早就赶到张某某在赤壁的住处,当其打开门的时候愣住了:没想到十年前几万块钱的债务,居然法院还会跑这么远上门执行。

后经执行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张某某一次性给付臧某某35000元,现该案已履行完毕。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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