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身边法院人】戎莉俊:勤奋换来春华秋实,实干书写为民情怀
  • 发布时间:2021-05-21 16:06

01.jpg

戎莉俊,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先后在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丹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

她身着袍装,秉公办案,在是非黑白间筑牢法律底线,维护法律尊严;她伏案埋首,审阅卷宗,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找出案件审理的主线;她手握法槌,甄别善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平正义。

工作以来,戎莉俊多次被丹阳市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连续多年被丹阳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市政府荣计个人三等功,2018年2月被镇江中级法院荣计个人三等功。2020年2月被江苏省高院荣记二等功,4月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女法官,戎莉俊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

02.jpg

一、用勤奋换来春华秋实

一头利落干练的短发,清澈却犀利的眼眸,面带一丝微笑……这是初识戎莉俊的印象。

1992年,戎莉俊进入法院工作,在书记员岗位上,她一干就是七年,不仅担任庭审记录、打印和送达法律裁判文书、装订卷宗等工作,还兼任庭里的内勤工作,从事大量的数据统计和各类报表制作,她无怨无悔,认真细致,没有出现任何差错,没有一次被当事人投诉,多次被院评为优秀书记员,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从事审判工作以后,她主动适应角色转变,刻苦钻研业务,很快成为所在庭里的业务骨干,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紧紧围绕大局做好审判工作。无论是自己的案件开庭还是参加合议的案件开庭,她总是准时到庭,从不中途离开,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做到不偏不倚,保持中立。

出色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让戎莉俊在岗位上大显身手。在刑庭,她审结普通程序案件占结案数的60%,创造丹阳法院刑事审判史上“两个第一”:第一位审结刑事案件超百件的审判员;第一位审理涉外刑案的审判员。在民事审判中,她坚持法、理、情的交融,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做到当事人零信访投诉。

03.jpg

二、用实干书写为民情怀

刑庭工作充满着挑战,戎莉俊却说这是锻炼和磨砺她的试金石。在工作中,为能准确定性,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同时做到法当其罪,她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坚持做到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同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针对案件中新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钻研。

她敢于担当,总是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她深知法官责任重大,刑 事审判工作事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把每件案件办实,力求案案是精品,件件是铁案。

正是靠着这份细心,使她在办案中能及时发现一个个被忽视的细节,一个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避免一起起可能错判案件的发生。多年来,她审理的1000多件刑事、民事案件,无一件承担责任的发回改判案件,无一件违法超审限案件,多次被院评为办案能手,被镇江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被评为丹阳市“优秀共产党员”。

由于白天开庭时间多,工作时间不够用,她就利用晚上时间写法律文书,面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注重对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亮点进行收集、整理、上报,对一些疑难、复杂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她撰写的司法建议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多篇信息和调研被中院和省级刊物采纳、参与的重点调研课题中已有5件通过了镇江中院和镇江法学会的评审。

在她的带动下,该部门有多篇案例被省高院采纳并获“金法槌”奖;两篇案例分别被国家法官学院和《刑事审判参考》采用;一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一起案件被镇江市政法委评为“十佳精品案件”;一篇法律文书被镇江中院评为“十大优秀法律文书”。多篇宣传片被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及江苏电视台等部门选用。

微信图片_20210518142639.jpg

三、用奉献锤炼法官品格

作为一名法院老同志,她关爱年轻同志,对于庭里新进人员,及时安排人员“老带新”,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指导疑难复杂案件裁判文书的撰写。

她是刑庭最全的法律词典,庭里的同事遇到法律难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她。她也从不推却、敷衍,不确信的以及有争议的,她会通过各种途径帮着查资料,直到对方满意为止。

作为一名妻子、一名母亲,她自觉有愧于丈夫与女儿。2012年,戎莉俊在民一庭担任副庭长,其丈夫生病在南京住院,医院向其发出了病重通知,但另一方面,大量的民事案件已排期开庭,如果推迟不开,不光会造成书记员工作负担,也会引起当事人不满。

为了工作,戎莉俊每天往返早晨乘动车回丹阳开庭,晚上去医院照顾丈夫,在其丈夫住院期间,她未请过一天假,未推迟过一个庭,为了工作,她几乎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以上。

平时,她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严格,坚持用事实说话,依法律行事,枉法裁判、徇私枉法的事坚决不干,面对一次次说情的、打招呼的、送礼的、恫吓的,她都能做到不为其所动、不为其所屈、不为其左右,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始终保持人民法官忠诚、清廉的本色。

二十多年来,戎莉俊慎终如始站在审判一线,以青春之我,不负韶华之昂扬精神,为守护司法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交出了一份亮丽成绩单。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zjfy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