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执行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在执行行动中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丹阳法院依法拍卖了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的厂房和机器,所得拍卖款优先清偿了该厂拖欠的56人工资总计1825760元。
01执行利剑 维护工人权益
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是葛某投资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后因经营不善导致有多起案件在法院被强制执行。丹阳法院执行局刘蔚彤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该厂名下资产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陆续有工人反映该厂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且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工人们均没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蔚彤法官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和工人积极沟通,引导工人们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经仲裁委调查、核实,确定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需偿还邵某、朱某等56名工人工资1825760元。
02组织听证 确保公平公正
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的资产经拍卖后获得拍卖款4116479.26元,在扣除拍卖费用及抵押优先债权后尚余2982147.81元可供分配,该款应由各债权人按比例分配。经研究法律规定后,法院认为被执行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丹阳法院组织债权人听证,在听证会上向债权人宣传法律,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算程序做出分配方案,以拍卖款优先清偿工人工资。发出分配方案后,承办法官又联系债权人,交流思想,各债权人收到分配方案后均没有异议,最终工人工资得到全额受偿,真正贯彻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03工资发还 干警服务上门
5月24日,丹阳法院干警与邵某、朱某等56名工人确认,其均已收到了丹阳市人民法院汇至银行账户的被拖欠工资款。本院在拍卖了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的资产后依法作出分配方案,邵某、朱某等56名工人的工资可以全部优先受偿。
在分配方案生效后的第二天,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沈丹即与工人代表联系工资发放事宜,工人代表反映该56名工人均为导墅镇居民,且有的年龄较大,来法院领取工资多有不便。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发放工资由通常的来法院领取现金支票的方式改为银行汇款的方式。为确保工资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里,经与多方联系沟通,在原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的厂房里,执行干警当场与每一位工人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其中,有一位工人因年龄较大且患有疾病无法出行没有到场,执行干警随后赶至该工人家中与其确认了银行账户,确保无一遗漏。
法官多跑一趟,工人少跑56趟,点滴小事充分体现了我院干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切实解民忧、暖民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丹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