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播报】丹阳法院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
近日,《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采稿情况公布,我院两篇案例被录用。分别是:周强、陈庆撰写的《保险人援引的免责条款应具有合理性和关联性---江苏秦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新区支公司保险合同案》和吴飞撰写的《债务加入纠纷应当参照适用担保法律规范——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门支行诉丹阳市科艺物资贸易中心、富亿公司、芮益华、芮益霞、王虎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据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是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于2011年创办的国家级案例系列丛书,每年向全国各级法院征集案例。所征集的案例要求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有指导、参考、研究价值或者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判决案由的确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类案件案由的确定标准;案件判决生效后或执行完毕后未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