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在两同”建新功】法官上门促调解 司法为民零距离
近日,在丹阳市界牌镇界牌新村一农户家中,丹阳法院丹北法庭倪玉鑫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户购买农药、化肥未按时付清款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中,原告为界牌镇某农资经营部,被告为界牌镇种田大户,双方之间存在多年买卖农药、化肥的业务往来。截至2017年1月,被告共欠化肥款70000元。经过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承诺自2021年3月开始每月给付5000元。但至原告向法院起诉之日止,被告分文未付。
2021年11月29日上午,承办人注意到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未能送达成功,这就导致原本安排在11月30日的庭审无法如期进行。为保证双方当事人的诉权,承办人当即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经过询问才得知被告当时因其他纠纷导致受伤,正在医院进行包扎处理,并表示第二天可能无法到庭参加庭审。考虑到被告身体原因,当日下午,承办人和书记员前往被告家中,探访其伤势,并与其进行当面沟通。被告向承办人说明了原、被告之间发生业务往来的具体情况,并承认本案中的欠款事实,但认为原告提供的部分农资有质量问题,导致其损失。承办人先是安抚其陈述时的激动情绪,其后又耐心向其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消除被告的疑虑。本着化讼止争的理念,承办人当即联系到原告代理人到被告家中以调解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
经过一番协商,双方最终同意调解,并在被告家中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自2021年12月起每月月底前给付3000元直至付清为止。被告在调解协议书中签字确认,并对承办人积极沟通调解、主动上门倾听民声的行为表示感谢。
把初心落在行动上,做正义的守护者;把使命扛在肩膀上,做群众的贴心人。丹北法庭将为民办实事融入日常审判工作的点点滴滴,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切实转化为审判工作中司法为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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