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赡养纠纷案圆满化解
  • 发布时间:2022-02-07 09:56

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系母女关系,王某为朱某小女儿,朱某随大女儿王某某一起生活,经法院判决,由小女儿王某向朱某支付相应的赡养费,因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40800元。

因该案涉及到年迈老人生活保障的赡养费问题,承办法官李辉在接收案件的第二天,即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丈夫,沟通过程中了解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由来已久,积怨颇深,被执行人夫妻俩对判决结果心有不服,且不愿意配合执行。在承办法官接收案件的第三天,我院凌晨执行行动中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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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执行人朱某与其大女儿来院与被执行人见面后,因矛盾较大,双方恶语相向情绪失控,承办法官及时加以制止,防止事态升级。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明法理,且持续有力地向被执行人一方施压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夫妻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并深刻认识到不可回避赡养义务。考虑到已至年关,被执行人家庭也不富裕,承办法官积极促使双方和解,最终被执行人向亲友借款20000元当庭给付,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履行协议。老人朱某拿到执行款项之后,激动地紧握住承办法官双手,对承办法官表示由衷感谢。

承办法官李辉表示,虽然本案标的额不大,但关系到年迈老人切身生活保障问题,理应急老人之所急,要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故从接收案件至达成和解,仅用三天时间,快速采取执行行动并化解了矛盾,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同感、获得感。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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