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交通事故引发纠纷 耐心执行化解矛盾
  • 发布时间:2022-03-04 09:06

近日,丹阳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朱成辉在句容市某村一被执行人家中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事后,当事人专程从句容赶赴丹阳法院为承办人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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裔某与朱某系句容市某村同村村民,均为年事已高的老人,裔某年近八旬,朱某年近七旬。2020年8月,裔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时与朱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朱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裔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由于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朱某于2020年7月将裔某诉至丹阳法院。2021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裔某应当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共计2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裔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朱某于2021年11月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朱某多次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并告知事故造成自己受伤,行动不便,但裔某一直怠于解决问题,要求承办人尽快执行。承办人了解情况后,便和裔某联系,但由于裔某年事已高,承办人多次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近日,承办人再次尝试电话联系裔某,终于接通电话,但得知裔某对法院判决意见较大,且和朱某因此事矛盾积累已较深。得知该情况后,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案件承办人朱成辉第二天便赶至裔某家中,就赔偿问题当面进行法律释明和耐心劝导。起初,裔某对赔偿较为抗拒,经过承办人一个多小时的解释后,裔某对赔偿已接受认可,对赔偿金额仍有较大意见,且称自己年事已高,具体赔偿金额需和自己子女商量,子女当天均不在家。为能实际解决问题,承办人通过裔某得知了其子女的电话,并进行联系。起始,裔某子女也较为抗拒,承办人朱成辉又和其子女电话沟通近一个小时,最终说服其子女,其子女也于当天中午赶回家中,督促裔某当面支付了赔偿款,当事人两家关系也得以缓和。

一面锦旗,是一份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和鞭笞。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般案情简单,金额不大,但实际处理过程中往往出现法律释明难、矛盾积怨深等问题。本案执行中,案件承办人通过耐心的解释和劝导,解决了问题、化解了怨气,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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