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辑】遇霉变酸奶,消费者如何维权?
  • 发布时间:2022-03-18 08:36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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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何某在江苏某食品公司经营的生鲜超市购买了90克酸奶8盒,何某食用该酸奶后出现腹泻、发烧等症状,经送医诊断为“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2.腹泻病”,何某撕开包装后发现购买的酸奶存在霉变。何某认为其疾病与购买食用的酸奶有直接因果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49600元。

本案经法院调解,江苏某食品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何某13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江苏某食品公司作为食品销售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应当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架。因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导致何某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zjf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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