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丹阳法院在镇江市中院和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下,以“严格与善意并重、鼓励与制裁共用”为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截至3月10日,已完成1446家企业的修复和退出,受到了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认可,取得了失信治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该院把失信治理工作作为2021年的重点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失信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督查推进。同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优化诚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步骤。精心组织发动,举全院之力,充分发挥干警的能动性和奉献精神。
在丹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丹阳法院实施的“全域联动,深度执行”机制的功能,把所有列入失信治理企业线下调查的任务全部交给属地政府来协助完成。属地政府根据法院统一制定的调查表开展尽职调查。所有尽职调查表格由属地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盖章后交由法院参考和保存。该机制不仅为法院减少了大量的工作量,而且进一步提升了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排查的效果和公信力,为法院失信治理提供了有力的事实依据。
该院在线上线下已完成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甄别,区别处理。对一些经营状况尚可,尤其是有发展潜力和履行意愿的企业,由属地政府甄别后,并由属地政府主导和债权人达成协议,或取得债权人的谅解,申请退出失信名单;对属于要通过破产和解、重整、清算的企业,及时启动“执转破”的程序,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一些已被注销、吊销和多年不经营、不年审等“僵尸企业”,依法启动强制退出失信企业名单;对一些确实存在恶意逃避执行情形的企业,坚决不退出失信名单。
此外,对于企业失信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造成的不利因素向失信企业释明到位,没有发生一起因信用治理和修复而引发执行异议的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因此引起的社会负面舆情。
下一步,丹阳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把失信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效工作落实到位,并进行不断的摸索和创新,为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丹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