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拘传促和解,合力执结纠纷案件
近日,丹阳法院执行局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就执行申请执行人姚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赵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依法拘传被执行人赵某某,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姚某某此前在路上骑电动车时,被执行人徐某某与赵某某的儿子将球踢到马路上,姚某某的电动车随即和球发生碰撞,导致其摔倒受伤,姚某某起诉要求赔偿。因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行赔偿,姚某某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告知承办法官其家庭经济困难,抚养孩子负担较重,希望协商解决。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协商未果,在凌晨执行行动中依法拘传被执行人赵某某。
拘传期间,赵某某再次提出协商解决的要求,因承办法官尚有其他执行任务,执行团队其他成员协助将赵某某带至附近法庭,配合协调处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商意见,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姚某某及其家属表示由衷感谢。
承办法官陈贤花表示,该案拘传被执行人后之所以能够快速顺利执结,离不开执行团队各个成员之间的有效配合。在执行过程中,须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双方当事人充分协调沟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亦需向群众传递司法的温度,从而最大化减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度与满意度。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