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丹阳法院扎实开展改发案件评查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2-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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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以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刘凯院长在本院工作推进大会上的工作部署要求,2月24日下午,丹阳市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审委会,对2022年度以及2023年1月份被上级法院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会前各位审委会委员重新学习了《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随后,各被改发案件承办法官分别从一审裁判的审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二审发改理由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总结经验。各位审委会委员就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如何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发改率、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评查结束后,刘凯院长强调,加强对改发案件的评查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求的必要举措,也是推动审判能力提升,倒逼审判质效不断优化的重要手段。要让承办法官在做好自我评查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审委会评查、接受点评,甚至批评,找准发改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补强自身的短板弱项,不断提高法律运用和事实分析的能力,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政治检验、法律评判和社会评价的铁案,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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