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丹阳法院现场开展预重整案接管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6-12 14:19

6月7日上午,丹阳法院民二庭在丹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该公司破产预重整案件临时管理人接管工作会议,并监督接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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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存在较多诉讼、执行案件,债务人丹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融资困难,继续运转经营预期较为消极。该公司名下有房产、土地等具有较高重整价值的财产,但如果简单分割处置可能会导致资源利用率低下,也不符合当地开发及招商引资需求,而且会对无财产担保债权人的清偿产生消极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均认为如及时注入资金、盘活现有项目,恢复债务人的建设施工、销售,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

为有效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丹阳法院决定对债务人丹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6月7日,丹阳法院组织开展了现场接管工作,接管现场,案件承办人宣读了确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告知临时管理人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同时,临时管理人、债务人、意向投资人分别对该公司预重整工作开展思路及工作计划作了报告。会上,丹阳法院对预重整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依法开展预重整工作,规范预重整工作程序,临时管理人应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其他各方应高度配合临时管理人工作。

二、加快推进预重整工作,保证效率。加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尽快确定投资方并签订投资协议,出台预重整方案,各项工作需按进度计划开展。

三、加强沟通对接,聚焦难点。临时管理人要加强与债务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的对接工作,聚焦预重整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汇报。

下一步,丹阳法院将继续推进预重整工作,依法、有效甄别债务人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提高预重整在重整案件中的适用比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完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衔接,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为优化地方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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