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看】13万彩礼去哪了?竟进了未婚妻男友的口袋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小明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一名女子小丽。经过一段时间的网聊,小明得知小丽是在南京开服装店的镇江人。因二人地域相近,小明开始追求小丽,小丽称愿意做其女朋友,但要其表示表示,小明当即转款13140元。此后小丽又称可以和小明结婚,并以购买“三金”等彩礼的名义,索要19000余元。在两人交往的3个月内,小丽先后以开服装店、交房租、处理交通事故、换手机等理由向小明索要13万余元。期间,小明借款,甚至贷款满足小丽的要求。8月,小明提出要奔现,却无法联系上小丽,直至小丽的母亲通过小丽的微信告知小明,小丽喝了百草枯,已经去世了,其支付给小丽的钱也无法返还。小明发觉情况不对,随后报警。
2021年9月,警方将小丽抓获归案。小明这才知道,小丽并非本地人,也非单身,其编造各种理由骗取资金,是为了给同居的男友还贷款,以及投资两人共同经营的店铺。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退出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根据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已退出的人民币135008元发还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
近年来,网恋诈骗层出不穷。骗子抓住被害人渴望获得爱情的心理,巧立人设,以交往之名,行诈骗之实。等被害人清醒过来,骗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在网络交友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切勿被爱情冲昏头脑。同时,提高辨别能力,涉及金钱往来,务必仔细核查对方身份,三思而后行。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