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显成效——丹阳法院高效化解18名员工讨薪纠纷
  • 发布时间:2026-06-01 16:05

近日,丹阳法院联合丹阳市社会综治中心、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依照省高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先行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一起涉及18名员工、总额12万元的欠薪纠纷,既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又助力经营者纾困解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image.png

经营遇困起纠纷 欠薪难题引矛盾

冷某系丹阳开发区某休闲足道中心个体经营者,近年因合伙纠纷、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难以为继,该足道中心于2026年4月办理注销手续。经营终止后,冷某无力支付张某、李某等多名技师、服务员、保洁员的工资。

因冷某非本地户籍,员工们讨薪无门,情绪激动,曾在找到冷某后采取过激方式控制其人身,双方冲突升级并报警,在派出所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18名员工向社会综治中心求助,经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将冷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共计12余万元。

先行调解促和解 精准施策破僵局

丹阳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批次案件事实清楚、有共通点,且涉及多名劳动者切身利益,属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激化矛盾,遂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由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韦禄宝牵头,联合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

调解初期,双方对立情绪明显:员工急于拿回工资,冷某则坦言资金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调解员与律师分析案情后,决定采取“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调解策略:先找到员工中威信较高、与冷某相识多年的张某、李某作为突破口,通过“背对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既向冷某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也向员工说明冷某的实际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

经过多轮温情沟通与法律疏导,张某、李某率先理解并同意调解方案,与冷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首期支付600元,剩余款项分4个月还清。这为后续员工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示范引领聚共识 批量化解显效能

张某、李某与冷某的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确定其二人为示范对象,其余16名员工的案件作为平行纠纷,向其余员工同步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并出具调解方案,详细解读协议条款与法律保障。员工们看到调解方案切实可行,示范性调解高效、柔性,且有法院司法确认作为兜底保障,均表示认可,一致同意参照该方案与冷某达成和解。

最终,18名员工与冷某全部签订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仅短短几个工作日即可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大大缩短了时间成本和可能的诉讼成本,员工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冷某也对法院高效、温情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承诺将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多元联动解民忧 基层治理谱新篇

此案的圆满化解是丹阳法院联动丹阳市社会综治中心、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多方力量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积极践行《实施方案》精神和先行调解理念的生动实践 。通过“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不仅快速高效维护了18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激化升级,还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