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强化执行救助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 发布时间:2012-01-20 00:00

 

      临近岁末,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系弱势群体、特困户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尤其是人身损害赔偿、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等案件,一方面坚持“执行三穷尽”原则,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运用执行救助机制,对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履行,而经济又确实困难的申请人尽可能给予司法救助。

    近日,京口法院对部分申请人集中发放了执行救助资金,当天共对20余名申请人发放了23100元的执行救助资金。据悉,2011年全年,该院先后向43名特困主体发放了138400元的执行救助资金。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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