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举办新《民事诉讼法》学习研讨会
  • 发布时间:2012-11-12 00:00

 

    为准确把握修改后新《民事诉讼法》的条文精神,强化审判人员的学习意识与理念,11月8日下午,京口法院举办新《民事诉讼法》专题学习研讨会,研讨会由张子敏院长主持,邀请了江苏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刘同君等5位专家及市中院姚强副院长予以指导,该院一线审判人员到会参加了学习。

    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刘同君院长着重对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亮点进行了讲解;张先昌副院长就民事检察监督方面的新增内容进行分析;诉讼法系陈松林主任以“民事诉讼法修订及司法应对”为主题,阐述了本次修改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张洪阳和王丹丹两位老师分别对“督促程序修改的实践意义”和“诚信原则”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随后京口法院审判人员代表徐立强、李益成交流了学习新《民事诉讼法》的体会,并就审判中如何适用新法来规范举证期限、遏制恶意诉讼及新法对审判实践的影响等话题与江苏大学文法学院的专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张子敏院长认为,对新《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应与法院审判实践相结合,要吃透立法精神,准确领会和把握各项修改内容,尤其是要重点学习研究与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直接相关的条文,努力做到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熟练运用。

    本次学习研讨会是京口法院即将掀起学习调研新风的首场活动,通过学习调研来促进审判工作,为创先争优打下坚实而深厚的人文基础也是该院今后恒久的追求目标。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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