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集中公开宣判三起涉毒犯罪案件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为严厉打击涉毒犯罪行为,昭示毒品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京口法院对三起涉毒犯罪案件集中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华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次,约1.7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张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3次,约1余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4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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