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实施“一案三防”责任制
  • 发布时间:2013-09-29 00:00

 

    9月27日, 京口法院召开 “一案三防”责任制实施动员会议。会议传达区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区政法部门推行“一案三防”责任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会议对该院实施“一案三防”提出具体要求,“一案三防”是指执法人员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要做到预防腐败、预防差错(瑕疵)、预防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三防(简称防腐、防错、防访),强调要求各部门要迅速传达、抓紧动员部署,尽快全面落实推开这项工作,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奖惩考核。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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