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层层签订“一案三防”工作责任状
  • 发布时间:2013-10-14 00:00

    10月13日下午,京口区法院举行签订“一案三防”工作责任状仪式,院长和分管院长,分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审判、执行人员层层签订“一案三防”工作责任状。

    根据京口区委政法委对“一案三防”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院成立了“一案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京口法院关于开展“一案三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组织集中学习《实施意见》内容;层层签订“一案三防”工作责任状;对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一案三防”工作承诺书从2013年9月起开始实行,即凡今年9月份后审理、执行的每起案件,承办人员须填写“一案三防”工作承诺书,置于卷宗内。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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