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京口法院以“诉讼案件逐年下降、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法院职能全面拓展”为目标,立足法院实际,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多元化、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走出了一条诉讼调解与诉前诉外调解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路子,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抓和谐共建、无讼社区(村)建设,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该院先后与辖区12家单位签定和谐共建协议,开展结对共建,通过工作交流、信息沟通、讲课、邀请共建单位人员到庭参观、旁听庭审,法院人员参加农业生产活动,参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增进了解、促进理解,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辖区开展无讼社区(村)创建活动,通过法官进社区(村)排查纠纷、巡回审判、法制宣传、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自治意识,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尚。
抓调解网络建设,提升矛盾纠纷的基础化解。构建以法院、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工商所为核心,覆盖辖区全部社区和村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配合,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研讨,并根据纠纷情况,采取诉前、诉后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指导调解、共同调解等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重大及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加强与辖区街道矛盾调解中心、司法所及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协调配合,强化矛盾纠纷的多元调解。
抓矛盾纠纷排查,提升矛盾纠纷的全局化解。该院坚持每周五走访社区(村)和企业,全年走访辖区 32个社区(村)、21家重点骨干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126 次,开展调查研究、矛盾纠纷排查和司法服务,及时了解群众和企业的司法需求,掌握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成因,特别是加强对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全局性等重点矛盾纠纷的梳理和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和司法建议,延伸了审判效果。通过对涉及范围广、群体性上访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等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全局性问题的调研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提高矛盾纠纷的全局性、政策性化解,避免了闹访、群访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