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与多部门协作加强道交事故救援基金追偿
  • 发布时间:2014-02-20 00:00

 

    为及时依法通过民事诉讼追偿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日前,京口法院与京口检察院、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及镇江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共同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协作工作的纪要》。

    该纪要主要包括:一、设立镇江市京口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工作协调小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形成追偿工作整体合力;二、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切实解决救助基金“垫付容易追偿难”的问题,确保救助基金依法追偿到位;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基金政策宣传活动,提升救助基金的社会认知度,促使偿还义务人自觉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相关协作事项正在有序开展。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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