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首次公布“失信人名单”
  • 发布时间:2014-03-26 00:00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京口法院执行局与中院执行局协调沟通,通过位于解放路与正东路交叉口的镇江影剧院的LED电子大屏幕每两周更新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向全社会公布 “失信人名单”,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此举将对被执行人形成压力,从而迫使其为了恢复名誉,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达到促进执行的效果。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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