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京口法院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精神。
3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河南省兰考县调研,就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讲话指出,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思考“焦裕禄同志给我们留下了那么多,我们能为后人留下些什么”这样一个问题,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反复照一照自己,深入查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向焦裕禄同志看齐。
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在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从服务内容、办事流程、跟踪反馈、结果评价等方面不断改进,使服务更加精细、规范、高效。
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始终把活动牢牢抓在手上。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确保活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有序地开展。
要切实加强党性锻炼,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对一切腐朽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
党组成员们表示,一定要认真领会习总书记兰考讲话精神,学习传承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同时要领会焦裕禄精神实质,争作 “四型”干部;即:一要学习他亲民爱民的情怀,自觉心系群众,做“为民型”干部。二要学习他科学求实的态度,自觉求真实干,做“务实型”干部。 三要学习他迎难而上的品质,自觉创业奉献,做“担当型”干部。四要学习他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廉洁从政,做“清廉型”干部。
下一步京口区法院将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以集中学习、认真作笔记、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讲话精神。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