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严密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工作
日前,按照区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京口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院副科以上干部以及部门负责人(党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剖析深刻、触及灵魂,简明扼要、袒露思想,不评功摆好,不讲空话、套话和虚话;要紧密联系工作生活实际和个人成长经历,对问题的查摆分析要以具体实在的事例为支撑,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逐一作出说明;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具体明确、务实管用、操作性强。审核对照检查材料要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把关。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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