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京口区法院处理了一起涉军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天立案、当天调解,从立案到送达调解书只用了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无独有偶,8月5日,一起6月份在新区谷阳路发生的民事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诉至京口区法院,在立案庭立案之后,迅速进行内部协调,将案件送到了民二庭,在民二庭“保险案件调解工作室”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很快就达成了调解意见,从立案到下达调解书,这一次只用了两个小时。
究竟是什么能够让原本从立案,起诉,审理,判决,就算非常顺利,也要三个月的流程时间缩减到不到三个小时呢?因为京口区法院内部有一套处置涉民事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案之后只要事实清楚,权利义务上也明确,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立刻就可以移送民二庭进行快速调解,凡是涉及保险合同类案件全数通过“保险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室”通过保险拆调对接渠道专门化审理,极大地节约了社会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接到案件之后,如何把案子调解快,调解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就成为了调解工作的关键。对此京口区法院用一套“人员对接”缓矛盾、“机制对接”化纠纷、“标准对接”解难题的“三对接”机制。
“人员对接”,介入矛盾助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多存在信息不对称,格式条款解释等问题,由此带来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稍有不慎,还会酿成冲突。对此京口区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沟通,由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适当披露相关保险信息。以普通民众角度解释格式条款,抚平当事人对立情绪,缓和双方矛盾,促使案件顺利解决。
“机制对接”,缩短周期化纠纷。京口区法院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引入工作室庭前介入机制,大幅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短时间内化解纠纷,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使当事人快速得到赔偿,尽快终结诉讼。
“标准对接”,细化完善解难题。随着保险类案件调解工作的进展,各类赔偿标准问题逐步显现,针对该情况,京口区法院对于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赔偿标准涉及的十六个项目的赔偿原则,操作方法,结合法律法规与审判实务经验,给出了中肯的建议与标准。随着标准的细化和完善,涉保险诉调案件中,因为条款不明,赔偿不细,导致双方相互扯皮的事情将进一步减少。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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