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月通报制度
  • 发布时间:2014-12-17 00:00
 

    今年以来,京口法院十分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通过评查通报,审监庭把评查出存在的问题通报全院,起到警示作用,以便办案人员亡羊补牢或防患于未然。

    2014年11月该院审监庭共评查各类案件459件。其中刑庭件10件,少年庭24件,民一庭26件,民二庭124件,行政庭6件,执行局85件,谏壁法庭184件。

    2014年11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通报中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有,个别案件扣审限不符合规定,扣除的事由消除后,仍然未恢复;个别判决案件,卷宗内无宣判笔录。该类案件判决书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报结案件迟延,部分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在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后未能及时报结案件;个别案件在调解时,未能按规定及时收取诉讼费;个别案件承办人在庭审笔录遗漏签名。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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