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部署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 发布时间:2015-03-27 00:00

 

    京口法院日前向全院干警下发通知部署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院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根据省高院印发《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方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邹碧华同志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邹碧华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编写《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编或撰写了10余部法律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开设个人微博,参与法官培训教学,被称为法律界的“燃灯者”。他严于律己、刚正不阿,从来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家人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

    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全院干警要以邹碧华同志为镜,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担当精神,激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像他那样修身做人、干事创业。

    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部门要把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学习方式,引导部门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坚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条司法的生命主线,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敢于担当,争做新时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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