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
4月3日上午, 在第一法庭,京口法院院长张子敏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去年以来,京口法院坚持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理案件1967件,其中院长、副院长、庭长办理案件655件,占比33.3%。一是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组建审判团队时,院庭长直接编入审判团队担任审判长,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二是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根据审判团队案件类型、人员数量,明确院庭长相应办案数量,如规定担任刑事案件审判团队审判长的院庭长每月办理案件数量不得少于5件;三是大力推行院领导驻庭办公,所有院领导每周要利用2个半天左右时间驻庭办公,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与干警谈心交流,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驻庭办公取得实效。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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